济南政策落地对楼市7大行为进行整治最新进展 7月11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南市城市更新局)组织召开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产权处、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及其经纪理事单位、部分租赁公司和部分二手房网站平台共二十余家机构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我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以下行为:
一是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二是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三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四是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五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六是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七是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以低价“钓鱼房”诱骗消费者。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银发〔2020〕305号和银发〔2020〕26号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比例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 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责任编辑:www.langfangf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