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不
时间:2018-02-24T09:22:40来源:廊坊房产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了减免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而发生的契税、印花税,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记者吴秋余)
(责任编辑:www.langfangfc.com) |
廊坊房产网声明:凡注明“责任编辑:廊坊房产网”或“责任编辑:www.langfangfc.com”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廊坊房产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廊坊房产网声明赞同其观点。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