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政策的改革能给我们农村的宅基地带来“福利”呢?其实就是我国要把宅基地的使用权、资格权和所有权交个农民自行决定,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土地,也可以说是‘三权分置’如: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创办小型加工项目。用以推动返乡人员创新创业,实现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的要“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的思想。 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无论是对农村还是房地产市场而言,“三权分置”改革所撬动的红利和机会远超土地本身。 在许多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因为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大量宅基地长期闲置。如何盘活和利用这些宅基地资源,是一项关乎乡村振兴和农民收入的重要问题。 各地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而通过此前在一些地方的试点,或许可以窥见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做法和成效。此前,我国在33个县(市、区)开展了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试点,调整实施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义乌市就是这批试点的典型案例之一,尤其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积累了不少经验,逐步探索建立了相关制度体系。从农村宅基地“取得置换、抵押担保、产权明晰、入市转让、有偿使用、自愿退出及民主管理”7个方面创新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根据当地媒体报道,义乌市现已有3160户农户累计退出农村宅基地,建筑占地面积27.66万平方米;24家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6763笔,贷款金额32.23亿元,占全国试点地区总量的1/3以上。 完全自由的使用我们的土地,发挥自己的想象。但也有两个底线:土地属性不改变,还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允许租赁住房产品先探索,其他产品类似普通住宅是否跟进还要看后续改革的进度。只要合理的使用我们的每一寸土地,使之给我们带来最大的利润,应该就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了。这样不仅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还让每家每户都挣到了钱,何乐而不为呢? (责任编辑:www.langfangf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