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双合同”泛滥购房者的权益该由谁来保障 为规避“政府指导价”,让买家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合同”的做法正在楼市蔓延。 近日,许多购房者称现在买房居然要签“双合同”。据了解,这些合同往往一份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另外一份则是以“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升合同”,甚至是“变更装修标准价差和房屋包服务费”等多种名目体现,而两份合同加起来的房款才是房屋总价。 记者也从开发商处了解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4月底发出《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穗国房字〔2020〕411号,下称《通知》)后,拿预售证就变得非常困难,而且房管局对申报的价格规定得很严,远远低于开发商的心理预期价格。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谋划用“双合同”卖楼以规避“政府指导价”。
不同的开发商对于额外价款的支付期限也有不同,有的开发商要求“装修提升合同”部分价款要和首付一起,在签署认购书之后的7日内给齐,而有的则可以在半年内缴付完毕,相对减轻一些买家首付的压力。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真的市场上“双合同”蔓延,其实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打击,“每个月房管局都会公布全市十区商品住宅均价,如果市民一方面看到这些价格走势是稳中有跌,结果去到市场发现价格原来是稳中有升”,反而会更加加重市民的焦虑,推动市民更加恐慌性入市。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双合同”的做法能够让更多开发商顺利拿到预售证,只要整个市场的供应量增加,总好过因为拿不到预售证而大大减少供应量造成的“堵塞”后果。 广州资深房产律师李律师认为,和以往一个合同相比,“双合同”对责任的认定和违约金的支付等方面将更加模糊,比如一套200万元的房子,其中170万元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30万元另外签订《装修合同》,一旦延迟交楼或出现其他问题,到底开发商是要按照170万元总价来赔付,还是按200万元总价来赔付呢?而且,也不排除到时业主收楼时,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等业主收楼后,再进行装修。 李律师建议,如果开发商可以允许业主买毛坯房,那么对于有时间有想法的业主来说,倒不如自己装修来得实在。 (责任编辑:www.langfangf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