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4大常见霸王条款,该怎么去应对 买房是人生很大的一笔经济消费,在购房合同中有大量的条款是消费者不熟悉的,而这些条款又恰恰正是房地产行业常见的不平等条款。小编列举了购房合同中常见的4大“霸王条款”,看完再签合同吧。 对虚假宣传不担责 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甲方(开发商)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对本房屋及本房屋的相关事项以及文字、图片、模型、口头描述等方式所作的广告宣传和印刷品仅为邀请,不具有要约效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之明确约定的内容为准。 车位归开发商所有 如一家地产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出售、出租,对此购房者无权干涉。 应该说,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按期付款和按期 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契约双方的最主要义务,对于这两项主要义务的违反导致解除合同的催告期限,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应是对等的,但开发商在合同里却规定,如果卖 方催告30日未收到付款即可解约,与买方催告90日未收到房产才可解约的规定,明显是不对等的。
违约金、定金两者如何取舍由开发商规定 某《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乙方(购房人)办理按揭的资料提交银行审核后,若未获批准,甲方(开发商)有权要求乙方在15日内一次性补清应交款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在本契约解除后30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予返还,乙方同时按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分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是《合同法》中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在定金、违约金、赔偿金三种赔偿方式中取其一。 双方违约金比例不公平 在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提到,如果逾期交付商品房,按每拖延一天10元计算,向乙方(消费者)支付违约金,而如果乙方(消费者)逾期付款,则按每天20元向甲方(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接期间的违约金。 分析:此条款违反了《合同法》中当事人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双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不平等的规定,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如何应对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要避免"霸王"合同,小编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做足功课,了解常见的霸王条款,总的来说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双方要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合同发生的第一步。 二、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理性购房。 三、购房者一定要有强烈的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一些购房法律知识,一定要先看合同条款,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每个条款,要据理力争。 四、如果购房者对购房知识欠缺,可以参考相关的购房指南,或请专业人士、房地产律师陪同选房购房,以此提高自己的"反霸"能力。 (责任编辑:www.langfangf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