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房产新闻:廊坊将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购买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工作的公告》,公告表示,自2019年2月1日起,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周期,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和放款效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别是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 (二)在限购区域(大城县除外)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三)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四)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轮候制度。 开发商24小时热线电话:13665743996 (责任编辑:www.langfangfc.com) |